办理注销工商登记的相关事项
浏览次数:1238 | 发布时间:2022-02-25 10:44:23办理注销工商登记的相关事项
1.申请地
注销申请地: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
2.文件、资料的准备
(l)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公司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内容应当包括: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
(3)股东会或者是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公司代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完税证明。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3.办理时间
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工商行政管理局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予以核准或不予注销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