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及国际条约
浏览次数:1692 | 发布时间:2021-12-13 13:44:58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及国际条约
(一)双边投资协定
为了促进对外开放,我国从1982年开始,连续与外国签订投资保护,已在事实上承诺了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的规定,这樟不仅吸引了更多的外国投资者来中国投资,也保护了中国投资者在国外投资时的食莹权益。从1981年起与一些国家谈判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税漏税的协定。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订的一系列涉及外国投资的贸易协定、经济合作协定等,这些协定的部分条款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外国投资问题。这类协定在调整至今尚未与我国缔结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与我国在投资问题上的相互关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国际条约
我国于1988年加入了《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MIGA),1990年签署了《关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投资争端公约》(ICSID)。另外,WTO协定中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和《服务贸易总协议》(GATS)等有关投资内容的国际公约在我国也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