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经营范围咨询
浏览次数:1649 | 发布时间:2021-06-04 11:14:57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经营范围咨询
问:您好,共有两个问题需要向您咨询:
1. 《负面清单》第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第16条的限制是否仅针对电信公司,而不针对其他类似网络科技公司,网络科技公司若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是否受外资比例控制,是50%限制还是禁止外商投资?
2. 需要设立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计算机网络系统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互联网游戏出版;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这三项经营范围是否禁止外商投资?
感谢您的及时受理,多谢!
答:你好!
1. 网络科技不受负面清单限制,如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应符合负面清单的股比要求;
2. 一般情况下第二类增值电信非禁止项,符合股比要求的(请以通信管理局的规定为准)可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