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股东拒不到场可以注销公司吗?
我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有甲乙丙3个股东,甲是法人股东,占比52%,乙丙是自然人股东,丙是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现在3个股东在经营方面产生较大分歧,故甲乙想把公司关掉,但丙不同意。我们查了章程,章程中约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表决时股东丙拒不到场,请问股东甲乙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是否有效?
答:建议您和所在地登记机关直接联系,如果有股东不同意的情况,需要有相关法律文书,并且有相关律师或者公证人员在场才有效,具体流程请和所在地登记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