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注销后以前签订的合同还要履行吗?
浏览次数:1729 | 发布时间:2020-10-20 15:05:17上海公司注销后以前签订的合同还要履行吗?
公司注销后等于注销公司不再存在,对此就有很多朋友们认为,只要公司注销后那么以前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就不用再正常履行了,真的是上海公司注销后以前签订的合同不用再履行了吗?
对此该问题业内相关专家透露,回答是否定的;通常公司注销后是不会影响合同的法律效率的,在上海公司注销时候没有进行通知的,建议涉及合同方可以通过直接起诉注销公司原始股东和出资人来直接要求进行继续承担合同责任,如果是公司注销时候已经通知涉及合同方进行申报债权问题,那么涉及合同方就可以按照通知注销申报债权流程进行处理就行了。
一般上海公司注销需要能够先归还对外欠款或者对合同履行才能做出相关安排,不然债权人是有权到法院进行起诉进行解决的,建议上海公司在进行注销时候也需能够按照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操作,以顺利保证公司可以合理进行注销才行,尤其大家需要能够知道的是,按照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当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进行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就还需能够承担履行义务,甚至还需能够采取相关补救措施或者相关赔偿措施来达到有效承担违约责任作用。
另外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注销公司还需能够依法履行清算的法定义务,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来有效解决公司出现解散事情后,还需能够同时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来达到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其中依法清算就是在出现解算情况后,有清算义务人进行及时成立清算组来办理清算相关事宜,包括需要能够通知债权人、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编制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和进行公告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