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注销对相关公章的处理有没有规定?
浏览次数:1962 | 发布时间:2020-06-24 17:35:01上海公司注销对相关公章的处理有没有规定?
上海公司注销对相关公章的处理有没有规定?是很多朋友们比较关心的问题,对于该问题如果大家不知道的话,就请能够认真阅读下文。
业内相关专家介绍,在上海公司注销中对公章的处理是有一定规定的,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24条规定,如果对于国家相关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公章,当因单位已被撤销和名称改变或者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候,就需立即将旧印章送往印章制发机构进行封存或者销毁,甚至还需按照相关公安部规定情况进行另行处理;还有按照相关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当公司直接被注销后其印章不需要进行收回,可以有相关股东们自行进行处理,如果是一些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在机构进行注销后相关印章需要能够交回当地工商部门进行处理。
顺便还需提醒大家的是,在上海公司注销前也需能够做好相关清算,清算也属于一种法律程序在相关公司进行注销时候一定要进行财产的清算,对于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率和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其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才能提出相关清算方案,再报股东会进行讨论并通过主管机关确定后才能顺利完成上海公司注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