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现金的收支管理
浏览次数:2411 | 发布时间:2015-01-27 14:20:33公司现金的收支管理
创业者在完成上海公司注册以后,需要建立健全公司企业管理制度,这样才能为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本文为您介绍公司现金的收支管理。
(1)现金的收入和支出,必须由出纳员办理。出纳员请假时,可由财务负责人指定具备资格的专人临时负责出纳工作。
(2)公司的经营业务及其他事项所发生的一切现金收入,必须交财务部入账,不得自行保管和挪用,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出纳员对收人的现金必须于当日存人银行,不得坐支。
(3)取送款在20 000元以上,必须安排专车或派人护送。
(4)每笔现金收入、支出,都必须有签批过的合法原始凭证作为收付款的书面证明。出纳员必须认真审核确认是否办理各项签批手续、签章是否齐全,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付业务应拒绝办理;对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凭证,应予返回,补办手续。如遇伪造或涂改,虚报、冒领等不法行为,应当日报告公司总经理处理。对符合要求的凭证收付款后,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
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A.经办人在办理有关业务时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经部门经理签批同意。
财务部出纳审核,财务负责人签批同意。
C.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办理现金收支业务。
(5)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涉及现金的收入,出纳人员应当面清点,并注意辨别现金的真伪,在确定现金金额与应收金额一致的情况下,应填开公司购买或订制的“现金收款收据”给交款方。
(6)出纳人员应按照公司内部票据的管理规定申请领用“蚤现金收款收据”,“现金收款收据”连续编号,出纳人员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任意撕毁,如因某某因需作废时,应在“现金收款收据”上加盖“作废章”并保留全部联次,待每本“益收款收据”用完后到主管会计处定期缴销时备查。
(7),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现金制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鹊孝金,不准擅自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相互借用现金,不得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名义储蓄,如特殊情况需办理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办理。
(8)在核算工作过程中发现长款或短款情况,应及时查找并请示财务负责人,不得擅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