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考核其他相关规定
浏览次数:2062 | 发布时间:2015-01-17 14:39:27公司人事考核其他相关规定
1.公司各级职员之考绩,除副经理级以上依公司章程办理外,其他职员分为期中考绩及期末考绩二种,期中及期末考绩之平均数为年度考绩。
2.公司考核各级职员成绩之记录,作为升职、升级、调迁、退职、核发薪水及发放年终奖金之重要依据。
3.各级职员之考核成绩记录,均由人事主管秘存,公司除副总经理以上,其他任何人不得查阅。
4.经办考绩之人员应严守秘密,并以公正、客观之立场评议,不得泄漏或徇私,违者分别惩处。
5.公司编制内各级职员遇有出缺或公司扩编增加员额时,凡考考绩优异人员,概应予优先递补。
6.公司考核工作为组长考核一般职员,主任考核组长及副组长,经理考核主任、副主任,经理级人员由公司副经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