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公司动态 >> 上海注册公司查询 >>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

浏览次数:2941 | 发布时间:2014-12-22 16:49:07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

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上海注册公司的类型中,企业集团的登记应当由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提出申请,原则上应当与母公司的设立或者变更登记一并进行。申请企业集团登记,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二)企业集团章程
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企业集团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
1.企业集团名称;
2.母公司的名称、住所;
3.企业集团的宗旨;
4.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生产经营联合、协作方式;
5.企业集团管理机构的组织和职权;
6.企业集团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产生程序、任期和职权;
7.参加、退出企业集团的条件和程序;
8.企业集团的终止;
9.章程修改程序;
10.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11.制定日期。
企业集团章程应当由全体成员签署或者认可。
(三)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四)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五)其他有关文件
组建企业集团,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需由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当提交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按照《内资登记规范》的要求,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还应当包括:
1.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目前,国家没有对外商投资企业集团的专门规定,按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以外商投资企业为母公司组建企业集团的,应当适用该规定。有关外商投资企业集团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参照内资企业集团应当提交的材料。

 

 

上一篇: 联系我们
下一篇: 上海注册公司投资主体的限制
热门服务和内容

官方公众号

  • 公众号

    官方公众号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上海壹隆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网常年代理上海注册公司上海公司注册自贸区公司注册外资公司注册上海公司注销等工商登记一站式服务!
    © 2024 上海壹隆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沪ICP备17005144号-1
    总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515号2号楼18楼整层(地铁3.4.9号线宜山路站即到)
    分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515号2号楼17楼整层
    浦东公司地址:浦东新区东方路1369号海富大厦6号楼
    免费咨询电话:15021294888 网站地图
    ×
    立即咨询
    咨询热线
    150-2138-4888
    ×
    电话咨询:15021384888 王经理
    在线客服咨询